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债一级自营商管理办法》和《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审查与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审查与确认实施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中国人民银行国债一级自营商管理办法     2、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审查与确认实施办法     3、国债一级自营资格申请表 1993年12月31日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以下简称“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完善我国国债发行与流通的市场机制,推动国债市场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债一级自营商,是指具备一定资格条件并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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