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格评估,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1.出让或国家收回土地的评估; 2.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土地的评估; 3.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土地评估; 4,企业兼并、破产、清产核资涉及的土地评估; 5.征收土地税费涉及的土地评估; 6.地价咨询。 二、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加强对在当地设立和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A级、准A级和备案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在本年度资质评审中,个别机构因执业水平低或违规作业,受到了降级处理。各地土地管理部门应加大对评估机构的执业水平、执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