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日期:2011-07-03 17:51
2001年7月5日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评标活动, 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   第三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六条 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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