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二、土地开发整理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计划   各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规模、布局制订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禁止无规划、无计划、无组织地盲目开发整理土地。在具体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时,必须做好可行性论证。项目选址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区内;除考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外,还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特别要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搞好项目规划设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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