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复议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1999]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地矿厅(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复议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制约行政权力的重要法律,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基本依据。保证《行政复议法》全面、正确地实施,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行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