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地、市以上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矿行政主管部门都要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及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加强法制工作的精神,建立和完善本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与本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合署办公。要选拔有一定政策水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熟悉法律和业务的优秀干部从事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使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同本部门法制工作包括行政复议工作任务相适应。   土地行政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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