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国经贸中小企[1999]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路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地方违背党的十五大精神,把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作为改革的主要形式甚至唯一形式,采取“一卖了之”的作法,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银行债务和拖欠税款悬空、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为了制止上述错误倾向,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以下简称出售企业)中若干问题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全面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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