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面特征等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规定。   第七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水平,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应设置或预留办公自动化等设施的条件。   第八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坚持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设施。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办公用房的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应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第九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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