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财建字[2001]3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财务管理,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7]117号)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缴中央财政的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三条土地有偿使用费纳入预算管理,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预算管理,预、决算的编制办法和具体报表格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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