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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财政审减投资)尾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02  浏览次数:14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财政审减投资)尾欠项目已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渝农综发[2012]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市石柱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财政审减投资)项目。

2.2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位于石柱县马武镇金鑫村、崃佛村,投资额约86万元,计划工期60天。主要建设内容:排灌沟渠3624。其中U40沟渠1400U60沟渠1188U80沟渠210,混凝土沟渠610,整修沟渠216;生产便道3063及渠系建筑物等。

二标段:位于石柱县桥头镇马鹿村、瓦屋村、长沙村,投资额约72万元,计划工期60天。主要建设内容:排灌沟渠7258。其中U40沟渠1020,混凝土沟渠77,整修沟渠6161;生产便道2010,山坪塘整治2口,蓄水池4口,机耕路110及渠系建筑物等。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施工设计图的全部内容,包括修建排灌沟渠、生产便道及渠系建筑物等。

二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施工设计图的全部内容,包括修建排灌沟渠、生产便道、山坪塘整治、蓄水池、机耕路及渠系建筑物等。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凡重庆市外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具备在重庆市水利局备案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入域登记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一、二标段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4   2 日至2013 4 月9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市外企业另需提供入域登记证明复印件。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章)一套和原件现场查验。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网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石柱县农机大楼201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7333247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138

 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023-67810163

 传真:023-67813813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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