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有关规定,结合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现将调整后的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的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3元/科,主观题科目的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02元/科;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的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5元/科,主观题科目的考务费收费标准为25元/科。收费标准按照补偿部分考务成本、减轻考生负担的原则核定,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中关于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停止执行。
附件: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核定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核定表
序号 |
考试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类型 |
科目数量 (个) |
平均考试时间 (分钟/科)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元/科) |
收费依据 |
1 |
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考试 (2021年版考试大纲) |
客观题 |
5 |
180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 |
财税〔2015〕68号 发改价格〔2015〕1217号 |
2 |
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2021年版考试大纲) |
主观题 |
1 |
360 |
102 |
||
3 |
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考试 (2022年版考试大纲) |
客观题 |
3 |
160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