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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龙门浩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03  浏览次数:149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岸区龙门浩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室内装饰工程 已由 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南发改【20116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专项拨款  ,招标人  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办事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岸区上新街桂花新村249号3幢负一层、负二层。

2.2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300万元人民币。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该项目装修工程装修设计图确定的施工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20134 3 日起,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naggzy.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naggzy.gov.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现金500/套,收后不退,不交费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428日下午 14 00分,地点在南岸区正联大厦28楼,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胡先生

  话:023-86331013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嘉华鑫城商务楼A9-1

联系人:刘先生  张女士

  话:023-61605504  023-61605505

  真:023-616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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