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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福田镇梨子村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24  浏览次数:1159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巫山县福田镇梨子村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以渝国土建复备【2013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地票交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梨子村、金字村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用地复垦规模为12.5437公顷,工程施工费为约153.54万元。

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规划图、单体图、实施方案中所示的全部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5 24 日起,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80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35281700分前质疑电子文档传至2314257571@qq.com,所有质疑应匿名,否则质疑无效(如果有);20135301700分(北京时间)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答疑资料(如果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20136101700分前异议电子文档传至2314257571@qq.com,所有异议应匿名,否则异议无效(如果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6 20 9  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巫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http://wsgov.xinwushan.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巫山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中路321                   址: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9

   联系人:老师                         联系人:周 

   电  话:13635325199                      话:023-67767200

   传  真:                                 真:023-6776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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