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渝遂、成渝高速公路交通连接线(南段)工程项目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项目[2012]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BPO融资,招标人为璧山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及建设施工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璧山县渝遂、成渝高速公路交通连接线(南段)工程,起点位于璧山县大兴镇符家村,上跨成渝城际铁路,止于璧山县青杠街道大森村(K17+940—K22+989.311),路线长度约5.049公里,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为46.5米(双向8车道30.5米+两侧人行道及绿化带2×8米),按一级公路兼城市Ⅰ级主干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
2.2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建设投资约43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6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费、征地拆迁等其它费用约17000万元)。
2.3计划工期: 4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需完成招标人提供的《璧山县渝遂、成渝高速公路交通连接线(南段)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K17+940—K22+989.311段范围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不包括路灯工程的箱变及外线接入部分),主要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包括提供给招标人使用的项目前期工作费、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及工程监理费等约17000万元)、工程施工组织与质量、工期、安全控制、相关设施设备配置,以及资料归档并移交等,实现“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能力,承担过单项合同总价30亿元以上的公路或市政工程投资、建设管理项目;
3.1.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能力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至少承担过2个单项合同总价5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3.1.2.投标人或其子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按“投资方+施工方”模式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投资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施工方作为联合体成员;
(2)投资方具备相应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能力,从事过公路投资、建设管理30亿元以上项目;
(3)投资方或其子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4)施工方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施工方至少承担过2个单项合同总价5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6)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有约束力;
(7)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投资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应具有实施本项目全部投资的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投资方必须提供自有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的资金证明。
3.4 报名时间及方式:本次招标无需报名,按第4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3.5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3 年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锦城天秀2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7. 答疑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交通局
地 址:重庆市璧山县璧城街道向阳街242号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023-41400377
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璧山县东林大道44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3-41403402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