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重庆诸佛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诸佛寺水电站工程用水泥采购(二次招标)项目已由彭水县发展改革委员会【2010】2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为重庆诸佛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以下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诸佛寺电站位于重庆市彭水县诸佛乡,电站坝址在诸佛乡的狮子坪至毛石墩之间,厂区枢纽位于生基坪一带,距坝址区约0.7km。诸佛寺水电站开发方式为大坝蓄水,有压引水隧洞、及地面厂房组成的混合式开发水力发电枢纽,开发任务为单一发电。总库容933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18.50m,日调节库容约为317万m3,水库具有日调节能力。装机容量10MW,保证出力0.98MW、多年平均发电量3559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631h。
2.2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
数量 |
规格 |
供货周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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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硅酸盐水泥 |
约40000吨 |
PO.32.5(35000吨); PO.42.5(5000吨); |
2013年-2015.06前分批供货,具体供货周期和供货时间根据进度另行通知 |
以实际购买为准 |
合同签订生效后,按工程进度安排分批供货。供货的进度和数量由需方(或需方委托人)提前10天通知供方(中标人),供方须按通知要求及时供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经销商或代理商;
(3)生产厂家均须通过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为经销商为或代理商的,应为生产厂家授权的Ⅰ级代理供应商,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5)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6)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不小于300万吨,且采用干法生产。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
4.3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补遗等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招标代理机构提前30分钟受理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网址: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诸佛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彭水县诸佛乡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96833666 、023-78424566
传 真:023-7842456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5楼1507室
联 系 人:余小姐 廖先生
联系电话:023-67706832、67703834
传 真:023-67703020
户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五江支行
行 号:010211101
账 号:310002341920002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