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东城市政网络道路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足发改投[2011]125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的大足区东城市政网络道路工程包括三条市政道路,分别为香山印象市政道路,华地印象市政道路L1段(K0+000~K0+238),华地印象市政道路L2段(K0+238~K0+429)道路设计为城市支路I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30Km/h。
①香山印象市政道路包括横一路、纵一路L1段、纵一路L2段。该道路位于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占地8831平方米,其中横一路(K0+000~K0+127),西起五星大道,东至纵一路,路宽24米,长127米;纵一路北起东城汽车站,南至南湖路,包括L1段(K0+000~K0+112),宽18米,长112米; L2段(K0+112~K0+247),宽18米,长135米。工程造价约500万元。
②华地印象市政道路L1段(K0+000~K0+238)。该道路位于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北起南环路,南至凤凰城,占地4284平方米,路宽18米,长238米。工程造价约550万元。
③华地印象市政道路L2段(K0+238~K0+429)。该道路位于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北起南环路,南至凤凰城,占地3438平方米,路宽18米,长238米。工程造价约450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道路工程、综合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暂不纳入报价。
2.4工期:工期180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10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办商务中心 联系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办商务中心负一层
联系人:黄红菊 联系人:陈兰
电话:023- 43734485 电话:023-4373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