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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竹贤场镇供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12  浏览次数:903

1.招标条件

巫山县竹贤场镇供水工程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巫山县水务局以巫山发改【20134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水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市级资金,招标人为巫山县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500m3/d水厂一座及其附属设施(净水厂清水池、设备房、加药房、值班房及厂区附属)

2.2招标范围为:详见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程地点:巫山县竹贤乡。

2.5项目总投资:180万元。

2.5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3.4投标企业不良行为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5 12 日起,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45 21 1700分前疑问电子文档传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380423100@qq.com),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疑问无效(如果有); 2014 5 22  17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如果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6 6 0930分地点为: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上发布。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水利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址: 巫山县高塘街道广东中路3             址:南岸区南坪开发路31号科尔国际大厦16-9

联系人:    王老师                             人:   老师              

  话:    57689758                             话:1871678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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