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第二次)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石发改〔2013〕226号和石柱府办发〔2013〕1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90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新建河堤2000m(两岸全长4000m);新建生产便道4000m;新建人行便道长4000m;新建5m长便桥一座;新建7m长便桥一座。具体以业主发布的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3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6月 4 日15:00,地点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县三河镇
联 系 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1871692078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东和春天A2-13-2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023-60393658(办)
传 真:023-60393658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