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黄水镇大风堡村茶园组撤并村通达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建设委员会以石交委发〔2014〕1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县交委撤并村公路通达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黄水镇大风堡村茶园组;
2.2 建设规模:改扩建泥石公路7.7公里,主线路基宽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4年公路重点项目及农村公路烟区道路工程的通知》技术标准中明确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柱县黄水镇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709483340
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
电 话:023-73376501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