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塘镇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已由璧山县农业委员会以璧农发〔2013〕3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八塘镇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璧山县八塘镇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一标段):璧山县八塘镇敢英村、智灯村、五龙村、前进村;(二标段):八塘镇前进村。
2.2工程规模:(一标段):新修公路涵洞1座;新修机耕路(路面宽
(二标段):新修蓄水出1口及取水泵1座;新建山坪塘2口。
2.3工程总投资:一标段178.89万元,二标段84.28万元。
2.4 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2)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施工内容。(3) 一标段包括984㎡蔬菜处理厂1个和504㎡蔬菜处理厂4个,修筑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能选择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1.5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1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4 年 6月16 日12 时00 分开始受理,2014 年 6月 16日12 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7、答疑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八塘镇农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幅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璧山县八塘镇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杨河一村14号6-2
联系人: 黄仁中 联系人:唐莉
电 话: 15223378689 电 话:023-67530757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