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 长寿区但渡镇楠木村等(4)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由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建复备[2013]20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建设地点:但渡镇楠木村、兴同村、龙寨村、未名村等;
2.2工程规模:长寿区但渡镇楠木村等(4)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总面积约8.043hm2;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图册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内容。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3. 合格的投标人及资格审查方式
3.1 合格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由于本项目与长寿区但渡镇升高村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同日同时开标,因此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项目进行投标,并可成为两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
4.2标文件及资料费售价500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海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