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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园区C区标准厂房二期南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30  浏览次数:5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园区C区标准厂房二期南区工程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12]6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C区内。

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拟占地面积37081.83㎡,新建C区标准厂房二期南区工程,总建筑面积151044.10㎡(地上建筑面积110368.70㎡,地下建筑面积40675.40㎡),以及建设完善C区标准厂房二期南区工程项目内道路、管网、绿化等环境配套工程。

2.3 工程费用:约2.8亿元(以预算评审金额为准)。

2.4 计划工期:1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给排水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安装、给排水安装、环境绿化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四年至少有2.5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1个。

3.2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入诚信金人民币1.5亿元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最终金额按暂定工程费用与实际中标金额的比率增减,计算公式:人民币1.5亿元÷暂定工程费用*实际中标金额)给招标人使用,使用期限18个月,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5%计息(招标人在使用满第12个月还款50%的诚信金,剩余50%的诚信金招标人根据资金情况在第12个月-18个月之间还清),还款时招标人还本付息。如未按上述规定缴纳诚信金,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无故弃标相关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53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盘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6367432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462413 30分至143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和《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21-1

    联系人:陈惠                            联系人:谭安波

    电话: 023-68159522                     电话:023-68626271           

    传真:                                  传真:023-68617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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