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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商务中心职工食堂及会议室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30  浏览次数:6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商务中心职工食堂及会议室装修工程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招标人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商务中心

2.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150.71平方米,其中会议室改造建筑面积为424.37平方米,食堂改造面积为726.34平方米。总投资约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电梯改装调试不进入本次招标。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企业近5年内(2009年至今)有1个工程造价大于2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5月30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资料费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收取,售价500元。

4.4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细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200号,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5.2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重庆市大足区建设委员会》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足区广电大厦19               地址: 重庆市石桥铺科园一路渝高商务大厦21-1

    联系人: 刘庆                             联系人:   周宁                    

    电话:  13883294848                       电话:    13708333957              

 

 

 

20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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