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宝顶镇城镇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大足区发改委以大足发改投[201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大足区宝顶镇城镇环境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大足区宝顶镇慈航社区;
工程规模:人行道路面约14000m2、路缘石改造约 2400米,人行道行道树补植。
计划工期:120天(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业绩1个单位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业绩要求真实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现场查询无在建项目,否则将没收诚信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6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dzjyzx.com)、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直接下载。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招标文本售价8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4年6月11日17:00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 http://www.cqdzjyzx.com)上提出疑问,逾期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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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人: |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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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慈航社区二组 |
地 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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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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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40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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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陈世果 |
联 系 人: |
刘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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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752867088 |
电 话: |
1398324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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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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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3-437757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