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泉街道鑫港湾小区南侧和县妇幼保健院北侧道路改造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3】1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璧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璧泉街道(原养鱼村3社)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道路起于县妇幼保健院北侧西端,止于璧南河沿西路,全长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分为两部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年7月11日11时30分开始受理,2013年7 月 11日12时0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7. 答疑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璧山县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6号 地址:江北区红旗河沟满堂红商务大厦7楼
联系人:
电话: 023-41430250 电话: 023-67755107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