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路东段道路工程(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渝高新经投(201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重庆市高新区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466米,总投资约480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筑垃圾清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4 年 6 月 19 日(北京时间)。
4.2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www.cpcb.com.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12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7月10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 重庆市高新区 地 址:重庆市渝州路17号
邮 编: 400039 邮 编: 400039
联系人: 舒超 联系人: 李晓敏
电 话: 023-68159887 电 话: 023 - 6151304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石桥铺分理处
账 号: 账 号: 50001045000059888888
2014 年 6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