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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公安局乌杨派出所特警大队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6-20  浏览次数:6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公安局乌杨派出所特警大队装修工程已由秀山发改标[2014]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工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室内装饰总建筑面积为2988.8平方米。总投资129.49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3.2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620起,在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售价600/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71010:30时,地点为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宜欣宜景苑1)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发布《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红梅巷                           址: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宜欣宜景苑4

    联 系 人:严老师                       联 系 人:卢老师

    电    话:023-76036019                     话:023-85050703

    传    023-76036019                     真:023-85050703

 

2014年 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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