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S109线大兴至石院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4】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璧山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该工程起于大兴场镇,止于石院场镇。
2.工程规模:本工程道路全长约7.44公里,主要内容是将原公路改造为路基宽
3.工程总投资:本次招标投资约1130万元。
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5.招标范围:(1)《璧山县S109线大兴至石院段路面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招标范围内施工图设计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道路的基层及面层按施工图平面图框算面积计算工程量;水稳层采用商品水稳层施工;K35+356~K38+341段需施工5cm厚5%水稳层找平层;K37+266~K37+286段、K37+356~K37+396段、K38+241~K28+256段、K38+281~K37+396段采用路基换填方式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自有(或控股)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重庆市市外公路试验检测机构须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登记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根据渝交委路【2012】55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投标企业必须在重庆市交委诚信系统注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通过网上银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4年 7 月17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4年 7月 17 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7.答疑时间
2014年 7月 1日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答疑,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璧城向阳街242号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19楼
联系人:
电话:023-41415017 电话:023-63817150
传真: 传真:023-63817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