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璧山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通排风系统工程 已由 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璧发改项目〔2011〕1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璧山县人民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招标人为 璧山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县璧泉街道双星大道与东林大道交汇处西南夹角地块;
2.2 工程规模:本通排风系统工程由医疗综合楼通排风系统工程及行政后勤综合楼通排风系统工程组成,其中医疗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
2.3工程总投资:本次招标投资约 2400 万元。
2.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璧山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暖通专业施工设计图》、《璧山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行政后勤综合楼暖通施工设计图》中的排风系统、智能新风系统(含表冷段、含新风机)、空调全空气系统(不含空调器)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通排风系统组成内容如下:
(1)设备:新风机全部采用数字化节能空气处理机组,排风机全部采用数字化节能排风机。
(2)管材:智能通风新/排风管、均采用厚度
(3)风系统自控:新风系统通过空气品质传感器和变风量模块根据室内的实际需求,自动调节风量大小,系统自动化变风量运行,保证系统处于节能运行状态。
(4)含智能新排风系统主机控制弱电部分。
(5)本工程所有设备所需的电源由招标人安装至设备处,由中标人自行连接并调试设备。
(6)本工程所需所有材料必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符合环保要求。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智能通风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① 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或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 具备有效的ISO9001或同类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或同类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③ 投标产品的
④ 控制系统必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⑤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次招标产品检测报告。
⑥ 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提供相关专利和证明材料。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其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不限定唯一授权),同时授权的制造商需满足本章
② 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代理商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或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 报名其他条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部分产品投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套,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4年 7月21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4年7月21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7、答疑时间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新生路82号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19楼
联系人:
电 话:023—41411903 电话:023—63817150
传 真: 传真:023—63817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