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人民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群设备及安装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璧发改项目【2011】1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璧山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及业主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璧山县人民医院内(璧山县璧泉街道双星大道与东林大道交汇处西南侧)。
2.2 招标范围:
(1)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群设备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布置图和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与使用指导以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提供系统运行所需的售后维保服务工作。
注:①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的相应内容。
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或有选择性的投标。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投资金额约280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代理商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代理经销授权书,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时间及方式:实行不报名和资格后审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投标保证金:5.4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4 年 7 月 22 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 2014 年 7月 22 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沿河西路南段78号锦城天秀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7、答疑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璧山县璧泉街道新生路82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3- 41411903
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702室)
联系人:李振宇
电话:023-63850372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