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2015年第一批普通公路安保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石柱府办发[2015]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石柱县境内。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为11条公路安装I型示警墩,安装长度52.744公里。工程总投资约4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项目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备案,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参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10 日起,在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5 月 4 日 15 :00 时, 地点为: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石柱县
联 系 人: 马老师
电 话:023-7333248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17楼
联 系 人: 左老师
电 话: 023-63867971
2015年 4 月9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2015年第一批普通公路安保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石柱府办发[2015]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石柱县境内。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为11条公路安装I型示警墩,安装长度52.744公里。工程总投资约4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项目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备案,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参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10 日起,在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5 月 4 日 15 :00 时, 地点为: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石柱县
联 系 人: 马老师
电 话:023-7333248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17楼
联 系 人: 左老师
电 话: 023-63867971
2015年 4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