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G75兰海高速重庆渝黔高速公路K1015.11~K1105.86段三段边坡处治工程项目已由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实施,共设一个标段,项目业主为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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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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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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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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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5兰海高速重庆渝黔高速公路K1015.11~K1105.86段三段边坡处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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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日-201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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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K1090+800、RK1096+500、LK1096+300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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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危岩体、浆砌片石护面、浆砌片石封闭岩腔、锚杆加固岩体等相关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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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路基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09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以项目交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内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独立完成边坡防护或边坡处治工程施工一项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直接递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4月13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4.2 招标文件编制费每套1000元,一律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采用现金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5月7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开迎路666号
邮 编: 401336
联系人:杨嘉 罗小云
电 话:88320165 023-88325666转8028
传 真:023-88320168
2015年4 月
本招标项目G75兰海高速重庆渝黔高速公路K1015.11~K1105.86段三段边坡处治工程项目已由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实施,共设一个标段,项目业主为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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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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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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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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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5兰海高速重庆渝黔高速公路K1015.11~K1105.86段三段边坡处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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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日-201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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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K1090+800、RK1096+500、LK1096+300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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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危岩体、浆砌片石护面、浆砌片石封闭岩腔、锚杆加固岩体等相关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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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路基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09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以项目交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内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独立完成边坡防护或边坡处治工程施工一项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直接递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4月13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4.2 招标文件编制费每套1000元,一律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采用现金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5月7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开迎路666号
邮 编: 401336
联系人:杨嘉 罗小云
电 话:88320165 023-88325666转8028
传 真:023-88320168
2015年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