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西部新区行政次中心四号楼奉节县国土局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已由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奉节发改投【2012】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招标人为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奉节县西部新区行政次中心四号楼奉节县国土局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奉节县永安街道胡家社区。
2.3 建设规模:奉节县西部新区行政次中心四号楼国土局办公楼,建筑面积约8600平方米,投资约380万元。
2.4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奉节县西部新区行政次中心四号楼奉节县国土局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资格条件和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希望各潜在投标人合理报价,不恶意低价投标,此项目的中标人须缴纳履约担保和低价投标风险保证金,其方式如下:
(1)担保形式:现金或转账
(2)担保金额: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在15%以内的(含15%),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缴纳;下浮比例在20%以内的(含20%),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差额的2倍缴纳;下浮比例在20%以上的,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差额的3倍缴纳。县公管办凭业主的收款凭证和银行的进账单办理合同备案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提交到业主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奉节支行刘家包分理处
账户:奉节县财政局
账号:50001243700050201133),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若因此造成中标人与业主不能签订合同超过30日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退还方式:按工程完成进度比例的80%,无息退还50%的履约担保和低价中标风险担保金给承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15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余款。
(5)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迟迟不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担保及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担保及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总额÷工期)×延误天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地 址: |
奉节县人和街16 号 |
地 址: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世纪英皇北塔16-8室 |
联 系 人: |
涂老师 |
联 系 人: |
张雄 |
电 话: |
023-56551211 |
电 话: |
023-67518336 |
传 真: |
|
传 真: |
023-67518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