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网络(电子)发票系统二期扩容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远大印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100%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网络(电子)发票系统二期扩容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0819-1520230003
2.3项目简介:
重庆市远大印务有限公司2012年承担了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等八部委联合审批立项的电子商务改革试点项目“网络(电子)发票试点项目”三方服务平台建设与研究,成为全国仅有的电子发票五个试点单位之一,也是中西部地区电子发票唯一的试点,并且以主要起草人的身份参与制订电子发票国家标准。
远大公司为网络(电子)发票系统所建设的一期项目,已于2013年12月完成初验,经过1年运营,系统运行情况良好,于2014年12月完成终验。但目前系统的建设规模还达不到“网络(电子)发票”项目设计的建设规模,同时随着电子发票业务规模的发展、以及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远大公司决定对网络(电子)发票系统进行二期扩容建设。
2.4招标内容:
1 |
网络(电子)发票系统二期扩容建设项目 |
1批 |
1.机房系统机房装修、配电系统、综合布线、防雷系统、接地系统、环境监控、不间断电源、消防联动等。 2.云计算中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系统、高性能网络安全系统、应用交付系统、虚拟化网络系统等。 3.网络(电子)发票系统运维服务及客户现场技术服务。 |
780万 |
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本工程清单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最终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自己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及现场勘察后自行计量完成,凭借自己的实力对本招标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和报价,工程量清单如有增加,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2、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必须真实完整,主要投标产品(云计算中心设备及软件、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设备及软件、网络安全设备及软件、应用交付设备及软件、虚拟网络设备及软件)的技术参数必须有产品原生产商的《投标产品性能参数确认函》原件。凡因投标人弄虚作假造成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损失并加倍处罚。
3、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投标设备样机搭建测试平台,以便招标人对设备进行综合性能测试、系统功能测试及与一期系统匹配测试,以检验是否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4、本项目属于重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需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评测。
5、本项目涉及到需要其他机构评测或检验的,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确保通过相关评测或检验,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的主要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是指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3.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3.2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为资质投标的重庆市市外投标人须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
3.3投标人必须近三年内具有一个及以上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4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投标设备制造商(主要投标设备包含云计算中心设备及软件、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设备及软件、网络安全设备及软件、应用交付设备及软件、虚拟网络设备及软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项目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投标产品性能参数确认函》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以上资格条件任何一条不满足者,均不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见当天电子展示牌)。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
5.4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见当天电子展示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远大印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北部新区人和街道镜泊中路5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花卉园东路36号1幢1-11
邮编: 401121 邮编: 401147
联系人:胡新宇 联系人:刘 剑
电话: 023-88612366-8302 电话: 023-60361186
传真: 传真: 023-86715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