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水文集中业务用房工程已由石柱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和市级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镇水电村。
2.2建设规模:4445.93㎡,投资额约800万元。
2.3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开工令之日算起)。
2.4招标范围:土建、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具体以发出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2 年1 月1 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20 日起在重庆市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南宾路109号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御庭苑2号14楼
联系人:高松华 联系人:孔老师
电 话: 023-73327955 电 话:023-618966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水文集中业务用房工程已由石柱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和市级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镇水电村。
2.2建设规模:4445.93㎡,投资额约800万元。
2.3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开工令之日算起)。
2.4招标范围:土建、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具体以发出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2 年1 月1 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20 日起在重庆市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南宾路109号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御庭苑2号14楼
联系人:高松华 联系人:孔老师
电 话: 023-73327955 电 话:023-61896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