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新城区锦华雅苑小区工程及涪陵新城区锦华雅苑安置小区西侧临时商业地块场平工程已由涪新城发【2013】118号和涪发改委发2{2015}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
2.2 项目规模:
涪陵区新城区锦华雅苑小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47.38亩、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1万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 2.3万 m2)、工程造价约2.4亿元;西侧临时商业场平挖方约35万m?,工程造价约0.1亿元,共计造价约2.5亿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安置小区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建筑装饰(初装修)、建筑给排水(室内外)、建筑电气(室内外)、建筑防雷、建筑节能、建筑消防、附属建筑(车棚、大门、围墙、挡土墙)、室外环境;道路的路基、路面、管网、照明、人行道及附属施工内容;场平工程的挖方、填方、余方弃置施工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图说以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A栋
邮 编: 邮 编: 400023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023-67707081、023-67706153
传 真: 传 真:023-67703020、023-6770615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五江支行
账 号: 账 号:310002341920002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