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5-26  浏览次数:1346

    1 招标条件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项目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314115C43119285)核准备案,项目业主为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项目是重庆市MDI一体化项目的一部分,位于重庆市长寿经济开发区。建设规模包含新建电解车间、盐酸吸收、盐酸储存、氯气压缩单元、盐酸及废气脱氯、氧气循环系统、办公楼及配套公辅设施。该项目施工监理工作范围包含主装置、办公楼以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安费投资约148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项目设计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建筑工程、桩基、安装工程(含成套设备现场组装等)、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和验收等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

本工程监理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如下内容:

1)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2)安装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防雷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仪表安装工程、天然气供气安装工程、防腐保温、通信工程、网络信息工程等;

3)室外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挡墙护坡工程、生化池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厂区道路工程等;

4)其它工程:总用地规划红线内的其它工程、招标人指令增加工程等;

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实施控制与协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1.2必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5526

4.2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www.cpcb.com.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现金500/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61514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长寿晏家街道办事处育才路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202001

 

    1 招标条件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项目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314115C43119285)核准备案,项目业主为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项目是重庆市MDI一体化项目的一部分,位于重庆市长寿经济开发区。建设规模包含新建电解车间、盐酸吸收、盐酸储存、氯气压缩单元、盐酸及废气脱氯、氧气循环系统、办公楼及配套公辅设施。该项目施工监理工作范围包含主装置、办公楼以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安费投资约148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项目设计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建筑工程、桩基、安装工程(含成套设备现场组装等)、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和验收等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

本工程监理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如下内容:

1)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2)安装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防雷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仪表安装工程、天然气供气安装工程、防腐保温、通信工程、网络信息工程等;

3)室外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挡墙护坡工程、生化池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厂区道路工程等;

4)其它工程:总用地规划红线内的其它工程、招标人指令增加工程等;

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实施控制与协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1.2必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5526

4.2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www.cpcb.com.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现金500/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61514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长寿晏家街道办事处育才路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202001

 

 
[ 文章搜索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同类文章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使用协议 |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