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水天坪工业园曹溪排洪工程(0+700~0+880)已由丰都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08]2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丰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国有。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重庆丰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丰都县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
2.2 项目建设规模:排洪渠洞长180m(0+700~0+880)。
2.3 项目总投资: 约500万元;
2.4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为“丰都水天坪工业园曹溪排洪工程0+700~1+280段施工图”中的0+700~0+880段(0+880~1+280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的全部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须提供重庆市水利局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5年5月26日起登录“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12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5月31日14:00前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上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5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6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www.fd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丰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华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工业园区 地 址: 丰都县建委大楼424室
联系人:蒋女士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23-
70665109 电 话:023-70607378 707030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水天坪工业园曹溪排洪工程(0+700~0+880)已由丰都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08]2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丰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国有。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重庆丰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丰都县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
2.2 项目建设规模:排洪渠洞长180m(0+700~0+880)。
2.3 项目总投资: 约500万元;
2.4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为“丰都水天坪工业园曹溪排洪工程0+700~1+280段施工图”中的0+700~0+880段(0+880~1+280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的全部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须提供重庆市水利局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5年5月26日起登录“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12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5月31日14:00前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上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5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6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www.fd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丰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华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工业园区 地 址: 丰都县建委大楼424室
联系人:蒋女士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23-
70665109 电 话:023-70607378 7070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