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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玉屏公租房幼儿园装饰及外立面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6-15  浏览次数:7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玉屏公租房幼儿园装饰及外立面整改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管委会以涪李渡新区[2011]57号和[2011]111号文批准建,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涪陵新城区玉屏公租房(恒大山水城对面)。

2.2工程投资:约115万元。

    2.3 工程招标范围:重庆市涪陵区玉屏公租房幼儿园装饰及外立面整改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6 15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老师        

    电     023-6103764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老师                        

    电     话:023-72218867

 

 

                                       2015 年 6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玉屏公租房幼儿园装饰及外立面整改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管委会以涪李渡新区[2011]57号和[2011]111号文批准建,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涪陵新城区玉屏公租房(恒大山水城对面)。

2.2工程投资:约115万元。

    2.3 工程招标范围:重庆市涪陵区玉屏公租房幼儿园装饰及外立面整改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6 15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老师        

    电     023-6103764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老师                        

    电     话:023-72218867

 

 

                                       2015 年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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