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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认真做好抢修危漏房屋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3  浏览次数:1246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认真做好抢修危漏房屋工作的紧急通知

城房字[1987]358号

各省、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建委),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雨水多,有发生较大洪水的可能。因此,认真抓紧做好对危漏房屋的抢修工作刻不容缓。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汛期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工作。各级房管部门,要领导带头,专人负责,组织人力,对所管房屋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地查勘(特别是隐蔽部位),在雨汛、风暴前维修好危、漏和严重积水的房屋。对有事故隐患的房屋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严防房屋倒塌,保障住用安全。各级地方政府,要在修房的资金、材料方面给予支持。

  二、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督促、检查各自管单位和私人房屋的修缮、解危工作。

  三、贯彻“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各级房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计划;迅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确保房屋修建施工安全。

  各地房地产业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传达贯彻,并结合本地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办法,认真实施。

198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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