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龙岗北禅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2]28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禅社区。
2.2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12031㎡,总建筑面积约33088.25㎡,其中:住宅28706.16㎡,商业1444.82㎡,总投资约5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上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4计划工期:同工程施工工期,约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重庆市外企业必须按《关于实行市外建筑相关企业入渝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渝建发[2011]136号的规定办理入渝备案登记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
3.2 企业自2010年起至今,承担1个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委托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5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大道 联系地址:重庆北部新区财富大道3号
联系人:刘朝伦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83273278 电话:023-6305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