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县清流镇回民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2]427号文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荣昌县清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荣昌县清流镇回民活动中心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荣昌县清流镇清流社区一组
2.3工程投资:约120万元,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9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荣昌县清流镇回民活动中心建设工程主体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凡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以及入渝登记备案证,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本工程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书、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获取方式:
4.3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荣昌县清流镇人民政府
地 址:荣昌县清流镇
联 系 人:廖老师
电 话:13500333191
招 标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10-68405001
传 真: 010-68405006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58号6楼(北城中央商务楼)
联 系 人: 田先生
电 话: 023-67081033
传 真: 023-6708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