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海棠新城海棠湖景观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3]1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施工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足区海棠新城龙景路南侧,西临“七星伴月”商业综合体,东靠大足新天地,南接龙南路。
2.2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85048平方米(127.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园道路、广场、硬质铺装、景观绿化(含大足区市民中心建设工程所涉及的配套绿化)、水体整治、小品工程以及给水等配套设施工程。工程费用约4628.00万元。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大足区海棠新城海棠湖景观工程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公园道路、广场、硬质铺装、景观绿化(含大足区市民中心建设工程所涉及的配套绿化)、水体整治、小品工程以及给水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及其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0.00 元(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本),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该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7.答疑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266号
联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3)43785353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10)62108220
传 真:(010)6210805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3号(水星科技大厦A3)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3)63066099、(023)68881911-9066
传 真:(023)6869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