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当阳乡污水处理工程、巫山县红椿土家族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4]250号和[2014]2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碧水蓝天环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与县级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巫山县当阳乡高坪村1社、红椿土家族乡瓦店村6社和高炉村3社。
2.2标段划分及标段项目名称: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巫山县当阳乡污水处理工程
二标段:巫山县红椿土家族乡污水处理工程
2.3建设规模及投资:
一标段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量300m3/d,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区工程、配套管网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内容。合同估算造价445万元。
二标段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量200m3/d,远期400m3/d,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区工程、配套管网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内容。合同估算造价420万元。
2.4计划工期:一标段 270 日历天,二标段 27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招标人发布的由《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巫山县当阳乡污水处理工程》和《重庆绿艺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巫山县红椿土家族乡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图及图说所示范围涵盖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文件(含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废水)综合乙级(乙临)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必须符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规定。
3.4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5 各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05 月 25 日起,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5年 05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前将疑问电子文档以匿名方式传至此邮箱(邮箱:1498169730@qq.com)。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疑问无效(如果有); 2015年 05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如果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碧水蓝天环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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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净坛二路361号
|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红锦大道498号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人:田女士
|
电
话:023-57632992
|
电 话:15730548313
|
传
真:023-57632992
|
传
真:023-67516160
|
巫山县当阳乡污水处理工程、巫山县红椿土家族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4]250号和[2014]2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碧水蓝天环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与县级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巫山县当阳乡高坪村1社、红椿土家族乡瓦店村6社和高炉村3社。
2.2标段划分及标段项目名称: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巫山县当阳乡污水处理工程
二标段:巫山县红椿土家族乡污水处理工程
2.3建设规模及投资:
一标段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量300m3/d,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区工程、配套管网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内容。合同估算造价445万元。
二标段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量200m3/d,远期400m3/d,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区工程、配套管网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内容。合同估算造价420万元。
2.4计划工期:一标段 270 日历天,二标段 27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招标人发布的由《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巫山县当阳乡污水处理工程》和《重庆绿艺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巫山县红椿土家族乡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图及图说所示范围涵盖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文件(含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废水)综合乙级(乙临)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必须符合《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规定。
3.4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5 各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05 月 25 日起,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5年 05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前将疑问电子文档以匿名方式传至此邮箱(邮箱:1498169730@qq.com)。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疑问无效(如果有); 2015年 05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如果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碧水蓝天环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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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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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净坛二路3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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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红锦大道4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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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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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田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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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3-5763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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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73054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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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3-57632992
|
传
真:023-6751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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