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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滨河长廊建设工程二期、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6-03  浏览次数:18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滨河长廊建设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4]1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三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建设内容、工期、投资额:

序号

标段号

项目规模

施工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期

(日历天)

投资额

(万元)

1

一标段

面积约25000

梅江河岸建筑风貌改造二期56#-76#楼、三期1#-56#楼。

240

961

2

二标段

面积约17000

梅江河岸建筑风貌改造二期41#-55#楼、三期57#-90#

240

645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2011年以来有与本招标项目在使用功能、性质、建设规模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仅可对上述两个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

4.1潜在投标人无需事前报名。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费,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所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则被视为获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603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人民币1000.00/套,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5.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62511:00,地点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址:秀山县财政局三楼

联 系 人:凌先生

    话:(02376883665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1062108220

  真:(0106210805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5号水星科技大厦B区北翼厂房1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368881911-9022、(02363066099

   真:(02368696636                              

 

20150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滨河长廊建设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4]1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三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建设内容、工期、投资额:

序号

标段号

项目规模

施工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期

(日历天)

投资额

(万元)

1

一标段

面积约25000

梅江河岸建筑风貌改造二期56#-76#楼、三期1#-56#楼。

240

961

2

二标段

面积约17000

梅江河岸建筑风貌改造二期41#-55#楼、三期57#-90#

240

645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2011年以来有与本招标项目在使用功能、性质、建设规模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仅可对上述两个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

4.1潜在投标人无需事前报名。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费,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所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则被视为获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603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人民币1000.00/套,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5.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62511:00,地点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址:秀山县财政局三楼

联 系 人:凌先生

    话:(02376883665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1062108220

  真:(0106210805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5号水星科技大厦B区北翼厂房1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368881911-9022、(02363066099

   真:(02368696636                              

 

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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