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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好有形建筑市场 打造阳光平台 完善服务功能 促进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1-08-11  浏览次数:1996
    建好有形建筑市场  打造阳光平台

    完善服务功能  促进健康发展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顾修华

    建好有形建筑市场,打造阳光平台。是目前社会发展的需求需要。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是使公开、公平、公正更好的得以体现。

    一、有形建筑市场的概念

    任何事物的出现源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形建筑市场自然也不例外。 “有形建筑市场”概念的提出最早是在九四年,当时,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还不完全具备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条件,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健全,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亟待加强,市场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同时,对大量分散交易的工程项目,政府部门监管力量不足,对工程发承包活动监管力度不到位的问题特别突出。在这种形势下,采取何种方式对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如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是政府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一些地方在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中提出来设立有形建筑市场,将大量分散交易的工程项目集中到固定的场所进行发承包活动,一是可以大大增强工程交易活动的透明度,便于有关当事人之间相互的监督;二是为有关政府部门对承发包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有利于扩大监督覆盖面和加大管理力度,监督更到位,更有效地规范承发包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为建筑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各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的平台。这些地方的做法,符合我国目前工程管理的实际,得到了国家监察部和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的认可,于九四年联合出台有关文件,推广这些地方的经验和做法。

    有形建筑市场的设置,除了国家设立有形建筑市场最初的动机,即便于有关职能部门对各种交易活动进行集中监管,防止交易活动中的腐败行为的作用外,还具有: 集中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提供进行交易活动的平台,包括提供交易场所设施等硬件条件、供求信息等服务,降低各方为完成交易活动而付出的信息搜寻费用、谈判费用等交易活动成本,节约社会资源和财富;将各种工程交易活动纳入固定的场所统一集中进行,降低分散交易而导致的监管难度增加,防止幕后交易,便于有关部门集中对各主体的活动进行监管和规范,降低监督耗费,节约财政监督支出。

   
二、突出服务,在服务中提升品位

    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对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形市场的建立和运行,为政府和投资人及建设者提供了良好的监管和监督载体和手段,增强了政府和投资人及建设者的有效监管监督。大大提高了工程交易的透明度,对于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筑市场主体提供一个集中、公开交易的场所,使建筑工程交易由无形到有形,由隐蔽到公开,由无序到有序,有效地促进了建筑市场的和谐健康发展。

    有形市场是在深化建筑市场管理体制改革中涌现出来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和管理,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的重要作用,促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和谐健康发展。

    完善信息搜集、存储和发布功能。及时、准确、全面地搜集、发布信息是中心开展工作的基础。要加强工程报建管理,确保工程项目信息渠道的畅通;要不断探索新的渠道。逐步实现与项目立项单位的信息联网,解决工程项目信息滞后的问题。中心发布的信息要翔实、准确地反映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特征、工艺技术,以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承包单位的基本要求,并在工程招标发包前提供给有资格的承包单位。中心还应按提供建筑企业和监理、咨询等中介服务单位的资质、业绩和正在承建工程等资料信息。要逐步建立项目经理、评标专家人才库,建立起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数据库,不断拓展新的信息内容和发布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增强管理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是保证中心健康运行的关键。有形建筑市场是为承发包双方服务的,应当成为整个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服务、咨询中心,为建设系统服务。要吸引各方交易主体,全方位地拓展服务功能,为市场主体各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面对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应进一步提高对交易中心重要性的认识,把搞好交易中心建设作为强化建筑市场管理的手段。建立培训和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应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交易中心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探索交易中心的发展路子,完善交易中心的运行机制,加大交易中心的建设管理力度,树立新观念、瞄准新目标、实施新举措,促进交易中心的健康发展。

    事交易服务的工作人员感受到他们是有形建筑市场的主人,在这个特定的场所内,用服务实现自身价值。市场交易服务的重要性,用心去服务,带动市场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在工程交易项目不断拓展的形势下,只有用心服务才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使有形建筑市场真正成为政府管理工程建设的一个窗口。

    有形建筑市场谋求长久的健康发展,要靠优质的服务来保障,将规范化的服务制度与人性化的管理完美结合,和所有员工一起共享市场发展成果,是我们在发展过程中追求的新的境界。有形建筑市场在运行过程中提供的不仅是场所设施,还有服务,随着各方要求的提高,服务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服务要求更人性化,文明、礼貌、热情周到是我们提供的服务目标,而是每时每刻的行为。

    创建一个和谐的市场,赢得服务对象的认可,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将服务品牌化,即是将服务看作有形建筑市场的一项资产。一个服务好素质高的有形建筑市场,能创造自己特色的服务品牌是难能可贵的,也是很有必要的。就服务品牌而言,包括的内容很丰富,有一流的场所设施,统一的市场规则,过硬的服务队伍,规范化的管理,体贴入微的细节设置,员工的服务态度等等。所以,只有“以人为本”,树立品牌服务,发扬精益求精的工作风格,以“全心全意为您服务”为理念,才能创造和谐的人性化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品牌。

    在服务工作中,把服务工作做到精益求精,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同时也是为我们的市场树立了服务品牌,创造出更大的社会效益,为市场形象树立了口碑。

    实践证明,优质服务是有形建筑市场建设与发展的重点方向。提升服务质量对有形建筑市场具有深刻的内涵和意义,只有深刻领悟优质服务的内涵,才能将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和展示出来。优质服务是社会发展、经济繁荣的社会背景下对服务行业的最高要求,经得起时间的推敲与考验,是市场走向繁荣和谐的保证。

    三、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健康发展

    随着中国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中国建筑市场将迎来令人乐观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中国建设主管部门为了推动建筑业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不断健全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培育建筑市场机制,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体系。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深化建筑管理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一是依法行使政府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一是,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事务,放开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加快改革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一是,要坚决把行政审批减下来,集中精力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更多力量放在研究市场发展的“大事”上,更好地对建筑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目前,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正在按照行政许可的规定,重新审视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审批项目,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依法行使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筑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建筑市场规则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的竞争秩序。

    市场经济接轨,政府的管理必须公平、高效,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国建筑市场的特点,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和有关的市场规则,加快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担保、保险等手段的应用,

    有形建筑市场作为招投标的服务场所,为企业提供快捷的信息和周到的服务。对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管理,实行权责明确,制约有效,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以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信用体系,把建筑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竞争、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不良行为和处罚记录在案,并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公示,促进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同时,对这几年来推行的以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担保制度,要加大推行力度,提倡工程建设各有关方面投保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工程质量保证险、执业责任险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招标投标以其特有的基本属性和特征在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也着重加强了对招标这一日益普遍的市场行为的管理力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的决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招标管理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招投标的环境,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在管理中突出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应该成为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管理的主旨。

    管理是形式,服务是目的。管理通过服务而实现,没有服务,管理就没有内涵和保障,要解决新时期的招标管理问题,必须树立新的理念。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把服务融于管理之中,通过服务而实现管理。

    管理是什么,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就是为了更好的管理,没有服务,管理就难以顺畅,具有服务性的管理才是真正的管理,只有服务性的管理才是有效的管理。所以我们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当把服务作为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首要职责,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充分保障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法规遵从度。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也就是在观念、思想上必须树立服务型观念和服务意识、公仆意识。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工程项目的数量也在迅猛增加,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视野也越来越宽阔,对招投标管理部门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多样化,这就要求我们招投标管理部门必须在提升服务层次、拓展服务方式下功夫,我们是服务主体,被服务群体在接受全方位服务的同时,也就自觉接受了管理。

    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审批手续,归并运转环节,提高工作效益。要适应不同当事人的要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电子申报、邮寄申报等多元化的服务方式,以便捷的服务实现高效的管理。

    在服务内容上,要积极推行“零距离服务” 、“绿色通道服务” 、“零障碍服务” 、“透明服务” 、“亲情服务”等方式,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的服务,使招投标双方多层次、全方位享受到优质服务。也使管理变得简便、有序。

    要搞好招投标管理工作,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提高,要把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业务素质作为重要内容来抓,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从而不断提高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公开办事流程,实行承诺服务制,根据工作流程的各个阶段,承诺服务时限。

    积极采取计算机技术,运用计算机管理遏制不规范行为,实现政务公开。要建成具有一定特色的有形建筑市场信息网络系统。设置举报网页,实现对有形市场全方位的覆盖和对各个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的反映,体现管理人和相对人的双向监督。在内部管理程序上,要设置计算机管理程序,根据报建到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环节,每个环节按照经办人、审核人、审定人的三种责任人分别设置岗位职责,在管理运作中,让计算机系统可自动对启动管理程序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并在相应的数据库中留下痕迹。让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个招投标过程的主要数据都必须上网操作,使招投标管理从工程报建到施工许可证核发都能全面反映在电脑系统中,避免不规范行为和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

    管理是职责,服务是一种管理的方式,服务是管理手臂的延伸,同时更是市场经济背景下一种价值观的体现。作为新时期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创新意识,要改变只强调管理而轻视服务的思维定义,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一切妨碍服务的思想观念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服务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服务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充分发挥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将服务理念融入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管理中突出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塑造出我们新时期招投标管理机制的新形象、新姿态。切实营造出一个稳定、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和谐顺畅的招投标发展环境,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做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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