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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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粘土区域的锚杆使用与边坡规范的冲突

发布日期:2014-10-23  浏览次数:1492
 建筑边坡规范中对锚杆的锚固段一般规定要求不能放置在未经处理的液限大于50%的土层中,但是红粘土的液限是大于50%的,否定红粘粘土中使用锚杆的可能性,对于红粘土区域是不合理的,应予以修正。
    红粘土一般用来指代古近纪晚期中国广大地区广泛堆积的土状堆积物。在黄土高原地区其不连续分布于上覆黄土之下,部分地区整合接触。根据的地域不同,红粘土的成土环境、形态特征、土壤颗粒组成、土壤的理化性状、PH值、有机质含量、全N含量、全P含量、全K含量等都有明显的差异。其下界年龄约8Ma,即形成于晚中新世,过去由于其含有较多的三趾马化石而被称之为三趾马红土。
   和黄土相比,红粘土没有湿陷性,但是其在暴露地表时容易龟裂,成为破碎颗粒。野外剖面中可见红粘土和钙质结核层交替成层分布。压实后水稳性较好,强度较高。碳酸盐岩系地区,经红土化作用形成并覆盖于基岩上的棕红、褐黄等颜色的高塑性粘土。其液限大于或等于50%上硬下软,具明显的失水收缩性,裂隙发育,原生红粘土经再搬运,沉积后仍保留红粘土的基本特征,且液限大于45%的土称为次生红粘土。中国的红粘土以贵州、云南、广西等省区最为发育,分布广。
   贵州省内,碳酸盐岩系地层占全省岩石出露面积的70%以上,覆盖在碳酸盐岩系地层上的红土,工程地质界最早将其称为红粘土,后来红粘土一词就作为碳酸盐岩系上的红土写进了国家的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和贵州建筑岩土工程技术规范中。
   在《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中7.1.3条的规定中说明:永久性锚杆的锚固段不应放置在液限>50%的土层中;该版本规范条文说明中未对该条做进一步的说明。
   在《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8.1.4条的规定中说明:锚杆的锚固段不应设置在未经处理的下列岩土层中:2、液限大于50%的土层;该版本规范条文说明中未对该条做进一步的说明。
    新的边坡规范已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通过新老规范的对比我们发现,原边坡规范对于临时性边坡中使用锚杆时是允许锚固段放置在液限大于50%的土层中,新的边坡规范是对于液限大于50%的土层做为锚杆锚固段的使用关上了可行之门的。
    本人是在贵州区域从事岩土工程的勘察与边坡支护设计工作的,贵州省内覆盖层为红粘土的面积是占了绝对比例的,综合本人经历和业内前辈的经验,用红粘土作为锚杆的锚固段是首选和绝对安全的。在实际工程项目中,红粘土土质边坡的锚杆支护形式成功案例数不胜数。仅变形敏感、难度大的基坑支护中,我们已经成功地进行了高度6.00一13.00. , 坡顶邻近建筑物水平跄离< 1.00m 的基坑边坡的支护设计和施工工作。
    中国地大物博,特殊性土层种类较多,作为国家规范涵盖所有岩土层的工程性质规定的话,难免会有所“枉杀”,国家规范中应在条文说明时开个“小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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