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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09  浏览次数:1882
   

关于推荐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直属分会、各省(区、市)建筑(土木)学会、各团体会员:

    为进一步发挥建筑科技工作者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建筑学会为社会、为政府、为公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培养建筑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弘扬和发展中国建筑文化,中国建筑学会决定建立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制度,并制定《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请各直属分会、各省(区、市)建筑(土木)学会、各团体会员认真按照《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积极组织推荐,并将所推荐专家的《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的纸质文件于8月30日前邮寄到我会秘书处,同时将申请表的电子文件及一张2寸或不小于500K的jpge格式的电子照片发送到mailaj@126.com。

    联系人:张松峰  电话:010-88082241 传真:010-88082243

    地址:100835,北京三里河路9号中国建筑学会学术部

    中国建筑学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建筑科技工作者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中国建筑学会为社会、为政府、为公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培养建筑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弘扬和发展中国建筑文化,中国建筑学会决定建立“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并制定本办法。

    1.中国建筑学会资深会员,年龄在65岁(含65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成为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

    1.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扎实的学术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1.2能用科学的思想分析研究问题,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发表意见;

    1.3学术和业务水平较高,在所属专业领域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1.4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熟悉国家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1.5长期从事建设行业、专业设计或企业管理工作,熟悉业内情况的资深人员;

    2.专家库专家按建筑学、建筑结构、室内设计、建筑防火、建筑物理、抗震防灾、暖通空调、热能动力、建筑电气、绿色建筑、建筑施工、建筑材料、城市设计、建筑景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环境卫生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建筑经济、其他(新能源、节能等)专业领域分类管理。

    3. 专家进入专家库采用推荐进入和直接进入两种方式。

    4.推荐进入专家库:

    4.1由本人填写《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并经推荐单位或推荐人推荐,申请人工作单位盖章后,报送到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秘书处依据本办法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专家颁发“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证书。

    4.2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的推荐单位包括:中国建筑学会各专业分会、地方学会和团体会员单位。

    4.3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的推荐人是指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

    5.直接进入专家库:

    5.1对符合专家库专家条件的院士、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各专家委员会成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经本人填写《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后,可直接进入专家库。

    5.2申请直接进入专家库的专家需提供院士、大师、各专家委员会及国家级人才等相应证明文件。

    5.3申请直接进入专家库的专家无需推荐单位和推荐人的推荐。

    5.4秘书处依据本办法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专家颁发“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证书。

    6.专家库专家的主要权利

    6.1中国建筑学会网站将设立专门的专家库频道,公开向国内外展示中国建筑业各学科专家的辉煌业绩和丰硕成果,以提高中国建筑业各学科专家的国内外影响力;

    6.2定期汇编“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成果汇编”电子版;

    6.3为了扩大专家库专家的社会影响,我会将不定期地邀请有关媒体对专家进行采访报道;

    6.4专家库专家在我会组织的活动中可自由发表个人的技术意见;

    6.5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以自愿退出专家库。

    7.专家库专家的主要义务:

    7.1接受中国建筑学会委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7.2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咨询意见并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保密规定;

    7.3技术咨询过程中遵循回避制度;

    7.4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年会及各类学术活动,并积极与业内同仁分享自己的工作成果;

    7.5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主要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一个月内书面报秘书处。

    8.中国建筑学会各奖项评审及其他需要组织专家的活动和工作,我会将依据活动性质、内容、领域及回避原则等,从专家库随机选择专家。

    9.专家库实行专家技术咨询活动记录和评价制度。记录和评价的内容包括:

    9.1专家受邀和参加技术咨询活动情况;

    9.2专家参加技术咨询活动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等;

    9.3专家在技术咨询活动中的表现,如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守纪情况等。

    10.专家库管理

    10.1专家库随时接受申请,定期审核。

    10.2专家库每2年对专家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以及其他不符合专家库条件者,将不再收录于专家库中。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专业   最高学位  
资深会员号   工龄   邮政编码  
职务/职称   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手机   党   派  
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详细研究

    方向
 
近2年获奖情况:

   
近2年主要专业技术成果

   
推荐人推荐意见:(推荐人可以是直属分会、地方学会、团体会员或2名专家库专家。)

    推荐人签字(专家):

    推荐盖章(直属分会、地方学会、团体会员):
申请人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会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本人已经阅读并同意《中国建筑学会章程》及《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申请人:___________

    申请表的电子文件及jpge格式的照片(2寸或不小于500K)请发送到mailaj@126.com

    纸质的申请表请邮寄到:100835 北京三里河路9号中国建筑学会学术部

    电话/传真:010-88082241/010-88082243      联系人:张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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