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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重庆市科技青年联合会关于推荐首届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候选人的函

发布日期:2015-10-28  浏览次数:3171
渝科青联文〔2015〕15 号
重庆市科技青年联合会关于
推荐首届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候选人的函




      各区县(自治县)科协,企事业科协,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科青联会员单位: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2015 年全市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立项公告》,经2015 年4 月17 日第87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6 月3 日第75 次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同意设立“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为全市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常设项目,由重庆市科技
青年联合会(以下简称市科青联)主办。
经市科青联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就开展首届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 周岁(1975年1 月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 周岁(1970 年1
月1 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
(一)各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或单位的推荐工作,其中区县(自治县)科协推荐在本区县(自治县)工作的候选人,
无合适人选可不推。
(二)现役军人只能申报评选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不推荐为重庆市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候选人。

三、表彰奖励和推荐名额
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表彰奖励10 名。
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获得者排名靠前的,将直接成为重庆市向中国科协推荐的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现役军人除外)。
各推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最多申报3 名。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
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
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各推荐单位将拟推荐的候选人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申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
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
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各单位请在重庆市科技青年联合会网站下载相关资料(http://www.cqkql.com/),推荐的候选人填报《重庆市十佳科技
青年奖推荐表》后,请于2015 年11 月10 日前由推荐单位统一传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工作人员可加入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QQ
群(群号423392351)。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于2015 年11 月11 日前报送候选人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
2.《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推荐表》一式15 份。其中2 份原件,13 份复印件。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 篇、专著限1 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六、联系方式
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评选办公室(重庆市科技青年联合会秘书处)

联 系 人:陈 波 林君明

电 话:63004892 63002954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 号科协大厦1701 办公室

电子邮箱:kqlcq@126.com

附件: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推荐表(样表)
重庆市科技青年联合会
2015 年10 月26 日
   关于开展首届十佳科技青年奖评选的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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